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出台23条政策举措,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助力疫情防控。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彭立峰:在受困主体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让利。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对于受困人群,我们要求金融机构灵活采取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央行表示,要用好各项再贷款工具,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在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方面,《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彭立峰:支持金融机构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预计通过2000亿元科技再贷款和用于交通物流领域的1000亿元再贷款,撬动1万亿元资金,促进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要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人民银行表示,将通过细化措施、激励惩戒等多种手段,狠抓政策落地见效,使各项新政策最大程度惠及各类市场主体。
六项外汇服务举措 支持外贸外资发展
此次,外汇局出台了六项外汇金融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外贸外资领域的支持力度。
为更好服务于外贸企业,《通知》将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扩大到全国,以便将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助力外汇结算“秒申请、分钟办”。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 刘斌:同时,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促进中小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为便于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知》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从海外获取低成本的融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 刘斌: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办理外债登记。同时,进一步便利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和购汇偿还。
外汇局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水平日益提高,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此次提出引导银行优化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本币结算、加强银政企合作等多项措施,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此外,新举措还包括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