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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杜天舒
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仍然处于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鱼龙混杂的发展阶段,真私募与“伪”私募并存,两极分化严重,小、乱、散、差业态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发生。同时,现行《办法》出台于八年之前,难以应对行业出现的新问题,相关标准仍散落在碎片化的文件中,未能以自律规则形式集中对外明确。
为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基金业协会”)拟对2014年1月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配套指引。
《办法》 修订的主要思路为:一是整合自律规则,明确登记备案标准。对现行碎片化的规则进行系统的整合、重构,推动私募基金自律规则的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二是落实扶优限劣,坚持抓规范与促发展相结合。一方面适度提高登记备案规范要求,严把行业入口关;另一方面充分落实扶优限劣、分类管理,为合规守法的“真私募”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环境。三是探索全流程自律管理。进一步完善自律管理手段,加速不良机构和行业风险的出清,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健全注销制度,持续出清小、散、乱、差的尾部机构; 限制一定规模以下的管理人买卖“壳”,压降私募“壳”资源价值;针对行业近年来较为突出“黑中介”问题,加强规范和打击力度。
依据以上思路,《办法》 进行修订,修订版共六章82 条,主要在明确登记备案原则;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明确私募基金业务规范;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变更;丰富自律手段这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及配套指引,推动尽快发布实施,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体系,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683家,备案基金142743只,管理规模20.01万亿元,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
关键词: 20万亿私募基金重要规则迎大修加速不良机构和风险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