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在邢衡高速邢台方向转大麻森收费站匝道内一辆货车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至边坡及防护网,滚滚浓烟将车辆湮没。高速交警冀州大队视频巡检发现情况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指挥路面车辆安全通过。消防官兵抵达后虽然迅速将火扑灭,但因车辆起火快火势大,货车已经烧的面目全非只剩空壳。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从保定拉运一车山药送往邢台,行驶至事发地时被后车司机提醒才知道车辆起火,下车查看后发现是刹车毂摩擦产生高温导致轮胎起火。驾驶人迅速使用车载灭火器扑救,但因灭火器容量太小无法控制火势,火借风势越烧越大,直至吞没整个车辆。事后驾驶人称:“货车与货物全部被烧毁,再加上路产损失,这场火预估损失16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
春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车辆自燃事故,广大驾驶人应提高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以下几点需注意:
一、日常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修,避免车辆带病上路。
二、避免私自改装车辆。
三、避免长时间驾驶。
四、车内不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一旦发生火情不要惊慌,驾驶人应迅速停车熄火,断开车内总电源,立即离开车辆,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它灭火工具做初期扑救,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如火势较大应尽快远离现场保证自身安全,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安全来自防范
莫让“隐患”变“祸端”
来源丨河北高速交警衡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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