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引才主体奖补
(一)企业成规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年度吸纳20人、50人、100人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一半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年度吸纳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达到5名及以上,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达到2名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引才优胜单位奖励
按照引才数量、质量,每年从驻区企业中评选3家引才优胜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引才优胜单位负责人,优先向国家和省、市推荐作为先进典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和省、市媒体进行推介宣传。
▶政策原文:唐山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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