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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梁莹莹
6月5日,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肥城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决定将肥城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0元/立方米。
《通知》提到,根据《泰安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和上游天然气企业供气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肥城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0元/立方米。此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请各燃气企业做好退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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