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成都大运会,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类“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近期,成都龙泉驿公安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无人机”的销售、使用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维护辖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在排查过程中,分局各派出所民辅警深入挖掘、统计数据,积极引导辖区内无人机“飞手”进行注册登记和飞行报备。
各派出所根据前期信息统筹,划分出重点区域,针对飞行器的销售、飞行爱好者和具备飞行器操控技能的人员以及工地、商场等大型场所开展全面走访摸排,主动电话沟通对接,上门面谈排查,在做好“无人机”概念解释和安全宣传的同时,逐人逐机登记备案,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确保“无人机”持有者不在划定的禁飞、限飞区域飞行,确保在重大活动时可自觉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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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龙泉驿辖区内已走访摸排居民4000余户,登记无人机相关信息300余条,全面掌握社会面无人机持有及飞行情况。
“无人机”不是“无人管”
“飞手”请注意!
成都龙泉驿公安给你划重点啦!
政策解读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2017年9月20日起,四川省施行《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协助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警方提醒:
购置无人驾驶航空器(简称: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实名登记。带上合格证和购置手续等相关附件,民警会为您的无人机登记“名称”“型号”“序号”“购买日期”。同时,务必再带上您的身份证,民警会为您登记“拥有者姓名”(单位为保管人员或者日常使用人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登记完成后,在民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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