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
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590元、377元提高到不低于630元、420元,分别增长6.8%、11.4%;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惠及374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
据了解,本次提标是在去年9月提标的基础上,再次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提高。按照最新标准,2022年河南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5040元,增幅11.4%。(徐博)
关键词: 城乡低保对象 财政补助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