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5.86万元一瓶的“天价”听花酒因宣称具有“落口生津”“可以全感官品鉴”等功能迅速引来市场关注。听花酒到底是物有所值,还是营销噱头?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听花酒所谓的“创新”或概念,是主观认识并没有科学依据,违背了行业通则。而在法律人士看来,食品宣称功能则涉嫌违法。针对以上问题,记者分别联系听花酒生厂商和经销商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其回复。
疑点一:酒质可以“听”出来?
据了解,听花酒由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宜宾凉露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酒业、凉露酒业)生产,青海春天全资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负责经销,总设计师为上市公司青海春天董事长张雪峰。记者在其官网发现,目前听花酒官方旗舰店在售4个产品,可分为酱香型和浓香型两类,规格为750毫升,标准装售价均为5860元,精品装售价则均为5.86万元。
在听花酒一篇名为《酒好不好,可以听出来》的宣传文章中,其称听花酒开创了“五步五感鉴赏法”,将听觉和触觉引入品鉴过程,通过听、观、闻、烧、品五步进行“全感官品鉴”。张雪峰说,“听花”是对中国白酒传统工艺的突破性进步,“酒好不好,可以听出来”。而听花酒的官网则宣称“听花断酒,传说级酿酒技艺”,并称听花酒的酒花“爆裂声音均匀细腻、绵密有力,如春雨般勃勃生机,演绎着醇厚饱满的酒体与丰富的风味成分达到完美平衡的和谐旋律”。对比酒的酒花则“破裂声音强弱不均,间或出现如水溅油锅的噼啪声”。
酒的品质真的可以听出来吗?对此,中国酒业智库专家蔡学飞认为,酒品质的优劣由许多因素决定,并且中国酒是风味型饮品,有着强烈的个人偏好,不能够仅凭某一项主观评测判定好坏。“在我的认知里,从来没有听说过单纯凭借酒花来鉴定酒质的。”
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酒业分会秘书长欧阳千里则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判断酒的好坏,学术上讲是“观色、闻香、品味、鉴格”。听花酒满足学术的要求,又增加了大众“猎奇”的品鉴方式,是营销战术,而非营销战略。
疑点二:能生津并减少酒精危害?
听花酒在宣传中提出了“生津白酒”的新概念,宣称将多学科技术引入酿酒业,在继承白酒传统固态发酵优势上,对醇熟老酒进行二次发酵、精馏浓缩,实现对酒体的“制化增益”,并特别强调这种工艺“能够激活副交感神经而‘落口生津’,减少酒精对人体伤害”。
听花酒官网的资料显示,听花酒研发团队历时4年,经过3091次方案试制研究“创立白酒制化增益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正在审核中的发明专利6项”。
然而,记者3月25日在相关平台查询发现,目前听花酒业所获专利仍然是凉露酒业时期申请的适用于凉露酒生产工艺方面的发明专利。听花酒业前身为凉露酒业,2020年10月20日更名为听花酒业。其于2018年1月24日申请专利,涉及“凉口型白酒及其制备方法”“去除薄荷酒中薄荷味的方法”“采用强化曲制备凉口型白酒的方法”等。记者还发现,目前听花酒酒瓶使用的外观专利都是延用凉露酒业在2019年9月申请的专利。
记者了解到,听花酒配料表中成分较多,如其酱香型产品配料中除了有酱香型白酒、水以外,还有玉竹、葛根等大量中药成分。相关中医药专业人士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玉竹、葛根作为中药,本身就有生津止渴的功效,但这两药相对较为平和,生津止渴效果因人而异。
酒类营销专家肖竹青则认为,白酒行业是一个充分市场竞争,消费者对好酒的认定标准和工艺都非常了解。用之前保健品行业信息不对称的打法在酒行业收割消费者的“智商税”恐怕很难实现。
酒精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义的1类致癌物,而针对企业提出的“减少酒精对人体伤害”,蔡学飞表示,酒作为百姓的日常刚需消费品,属于食品,食品安全事关重大,任何企业提出相关卖点都应该公开透明的接受社会舆论
的监督,并且提供相应的科学研究数据,这样才有利于品牌的利益,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
针对听花酒的种种提法,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酿酒研发部主任王德良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更是直接表示,听花酒的这些“创新”或者概念,有的是违背行业通则,有的是全主观认识、没有科学依据。
疑点三:具有“男女同春”作用?
记者注意到,听花酒在多个宣传文章里称其是“白酒”。根据6月即将正式实施的白酒新国标,听花酒或将归为露酒。同时,记者近日查询发现,在其外包装上未见有国家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目前听花酒并没有获得保健食品批号。
但听花酒的宣传中特别强调“功能性”。早在去年,一些关于听花酒壮阳、提升免疫力及改善睡眠的宣传开始在网络上传播。其中,在2021年初,宜宾听花酒业在线上举办了一场“中医理论指导白酒健康化研讨会”,发布了《饮用听花酒对成年男性身体机能影响的探索性研究》结果简报。该报告显示,参与试验的健康成年男性自愿者每日饮用听花酒50mL、连续7天后,免疫指标、深度睡眠比例以及保障男性勃起功能的一氧化氮水平等数据明显升高。该企业也进行成年女性实验,结果显示听花酒能有效增强女人“性福感”。张雪峰也公开表示,男女人群饮用研究结果显示,有“男女同春”作用,只是听花酒激活人体副交感神经后的健康价值之一。
对此,蔡学飞表示,听花酒的母公司青海春天有制作保健品的背景,不排除听花酒有着相应的研究技术,但是从酒类饮用角度来说,在白酒类中宣扬保健功能不合适,不符合行业惯例,也不是严谨科学酿酒的态度。
“普通食品功能宣称的关注度很高,在现行法规和监管要求下是不允许的。目前一些属于食品基本属性的宣称如低GI(升糖)、低盐、低致敏等,企业目前希望有所突破,可以便于消费者选择。”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段盛林如是表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认为,任何类型的食品宣传均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听花酒是饮用酒,属于普通食品。《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不是以治疗为目的的商品的情况下,听花酒业却对“饮用听花酒对成年男性身体机能影响”进行研究,这一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要求,即使得出了研究结论,也属于典型的伪科学成果,不足采信。听花酒业还发布该伪科学成果的简报,声称听花酒对男性、女性均具有性功能方面的治疗效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苏号朋认为,听花酒业为了牟取商业利益,以研究为名对饮用酒的治疗功效进行虚假宣传,应当及时制止该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维护食品安全秩序,避免广大消费者受骗上当。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则认为,听花酒强调的“功能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至于说人体实验报告涉不涉及虚假宣传,就要看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及客观性,最关键的应该是各项数据的变化与饮用听花酒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论证。(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