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今天召开的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在回答《工人日报》记者关于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情况的提问时表示。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从县级统筹起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实现了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解决了省内地区间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亓涛说,由于我国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等存在差异,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结余比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重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
据了解,2018年7月,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实施,适度均衡了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迈出了全国统筹的第一步。人社部数据显示,2018年到2021年,该制度实施4年间,共跨省调剂资金6000多亿元,其中2021年跨省调剂的规模达到2100多亿元,比例提高到4.5%,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考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做好准备。
“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亓涛表示,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同时,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当天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同比增加3007万人、1268万人、1521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6.8万亿元,总支出6.3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8万亿元。
“全国统筹制度将解决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调拨顺畅。”亓涛说。(张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