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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张某与王某系同学关系,俩人在班级发生口角,张某将王某殴打致伤,导致双侧上额骨额突骨折等多项损伤,王某共住院19天,花费医疗费一万多元。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代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之后,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在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之后,便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进行沟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分别对两位未成年人以及家长进行有针对的释法说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14000元,本起纠纷一次性解决。
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纠纷调解力度,持续创新调解方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通过法理情理相结合,促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张植塽 通讯员赵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