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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1月29日讯(记者邱国强 徐慕旗 李抑嫱)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政数局相关负责人就各自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作出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根据2023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部署,由省政数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起草实施方案,1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其中,省政数局着眼政务环境,在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强化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落实举措。省司法厅着眼法治环境,在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形成行政执法体系、优化司法体系、打造服务体系等方面,细化了23项重点任务。省市场监管厅着眼市场环境,在准入准营环境、竞争环境、创新环境、发展环境、信用环境和监管环境等方面,提出38项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着眼要素环境,在用地、用能、人才和用工、资金、技术、数据、税费等方面,提出100条政策举措。
据了解,围绕这4个环境建设,各部门将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扶持,通过梳理现有政策,增强协作性、协同性,坚持需求导向,做好对接服务,动态做好政策储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利企惠企有关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做好统筹协调,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融入到服务企业月、服务企业大调研、项目踏查、营商环境检查等活动中,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解读,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报道详见第三版)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 法治环境 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 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