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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蛟河市以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检查执法环境为原则,以防止和纠正违规或不当的行政检查执法行为为目标,将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纳入蛟河市营商环境“赛马”机制,实现了“三个100%”新突破。
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实现100%认领。蛟河市“放管服”协调小组组织全市24个执法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监管事项进行摸底排查,形成了包含580项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蛟河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底数清单》,清单事项已实现全部认领。
行政检查执法账号实现100%开通。在蛟河域内全面运用“我要执法”手机APP,做到除进行交通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人员外,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428名执法人员已全部下载并运用“我要执法”手机APP开展一系列执法工作。
行政检查执法信息实现100%备案。执法人员在检查前,通过不同的“检查报备类型”,选取检查事项,进行智能备案。现场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亮证,接受被检查对象现场核验其身份信息和具体检查事项。切实营造“不备案不检查”“不亮证不检查”的执法环境。截至目前,蛟河市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64次,已全部备案,接受被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
图文来源:蛟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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