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吉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3年3月30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省互联扎实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依法予以公开,截至2023年3月30日,吉林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共有63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9个,应用程序58个,公众账号89个,其他1个,共计177个服务项。
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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