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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长春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企业为单元,以领域为作战条线,用最严格的标准、最精准的监管、最有效的问责,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重大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全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据悉,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方面,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稳定运行;是否贮存硝化类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属性不明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贮存期限、转移联单等制度是否按规范落实;对附近人群、饮用水源地、流域是否构成风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重点环保设施运行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控,重点检查名录中包含的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施是否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以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为原则,统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融合推进,强化环境监管方式和治理举措。优化检查方式,综合采取“干部+专家”“夜查+回马枪”等模式,开展监督指导、帮扶督导、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同时,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具体监管网格员。将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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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
通讯员 李春晖 蔡露露
图片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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