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出台《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22条措施,顶格落实国家政策,同时优化本省稳就业举措,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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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加快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延续实施社会保险稳岗政策,继续实施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费缓缴等政策。实行企业用工补贴,扩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全部纳入“96885吉人在线”平台,线上线下“一对一”精准提供用工指导服务。
拓宽渠道增加就业
稳定公共部门和国企岗位规模,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和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时间。对国企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民营企业招聘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招聘用工搭建平台。拓宽基层就业空间,落实实施基层就业项目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满足本地用工基础上,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细化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举办退役军人就业推介活动。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灵活多元的用工和就业方式发展。
强化服务促进就业
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优化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服务,开发更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带教补贴。开展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优化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与辽、黑、内蒙古三省区结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战略联盟,引导优秀毕业生留吉来吉工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推进就业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予以补助。加强创业服务,继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予以资金扶持。提供创业贴息贷款,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展期还款政策和吉林职工创新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开展创业宣传、创业指导、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
优化环境保障就业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就业歧视,依法打击就业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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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彭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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