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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了我这笔钱,胳膊都晒伤了,谢谢你们的付出,我这颗心终于落地了。”近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同申请人顶着近40度的高温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在乾安和大安交界处的养殖合作社参与经营,经过一番“情、法、理”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2017年3月,程某因自家种地需要资金向李某借款5万元,李某通过现金向程某支付上述款项。直至2019年4月,程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息,重新为李某出具借据一份,并将所欠利息计入本金,约定借款本金七万元,邢某为其担保,但李某催要未果,遂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因程某是借款人,邢某是担保人之一,承办法官一方面将他们传唤至执行局,告知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多举措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但未发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二被告又玩起了失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6月,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乾安和大安交界处的养殖合作社参与经营,执行法官同申请人顶着近40度的高温驱车前往养殖场。 途中道路崎岖,且养殖合作社所在区域非常空旷,申请人也不知道具体位置,警车几次陷入泥地,幸亏当地的村民出手相助,又为执行干警指路。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执行干警发现前方是一个大坝,且因之前雨水的冲刷非常泥泞,车辆无法前行,干警随即下车步行5公里,终于到达养殖合作社,找到程某,并发现几头牛归程某所有,为了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保障执行双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护,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执行法官耐心解释沟通,并释明有财产担保下债权也能够得到保障,经过一番“情、法、理”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近年来,洮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案件。执行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全力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局,刚柔并济,力促和解结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洮北区人民法院供稿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