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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1月29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信息显示,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蓝色金融是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为目的,为海洋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投融资等服务的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高效的保险业蓝色金融服务体系。蓝色保险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蓝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蓝色金融创新发展深圳样本。
在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方面,《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海洋领域科技研发设备、科技费用损失等保险。推广涉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保险。
在加大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方面,《通知》指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项目周期和风险特征,提早介入、深度参与,提供行业咨询、方案设计、融资安排等服务。
在支持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通知》指出,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陆海污染综合治理以及海洋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海洋环境责任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险、蓝色碳汇保险。
在推动蓝色金融集聚发展方面,《通知》指出,鼓励特色保险机构或专营机构、蓝色金融合作平台在区内集聚发展。支持设立涉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行业组织。支持在区内开展蓝色金融改革创新,集中优势资源先行先试,打造蓝色金融创新承载平台。
关键词: 深圳银保监局推动蓝色金融集聚发展 支持设立涉海保险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