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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到腊月廿九法官还在办案,我这个年能过得这么舒心多亏你们了。”2月8日上午,申请人贾先生来到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对执行干警帮其成功追回7万元欠款表示感谢,并送上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 贾某与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林某分期偿还贾某借款7万元,但林某在偿还部分欠款后,未支付后续款项,贾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林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林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不还,经查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常见的可供执行财产。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早日兑现案款,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短信联系林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林某置之不理、躲避执行,法院始终联系不到被执行人。1月20日一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林某的行踪,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镇赉,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洮北法院。 时值中午,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对被执行人林某躲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如果仍然拒不履行,将采取拘留措施。终于,当天晚上9点,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和法律威慑下,林某一改最初不还钱的态度,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贾某7万元,现场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在一天当中得以成功执结。在此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不但获得了当事人认可,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威严。下一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善意文明高效执行,加大加强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决维护群众胜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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