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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妥善、快速处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是其重要的职能。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市郊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 2023年2月10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市郊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周某诉被告洮南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李某赊欠砂石款及利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称二被告于2020年11月8日向其赊购砂石,钱款合计785169.50元。二被告在2021年1月已偿还533280.00元,现仍欠其251889.50元。虽二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据,约定利息为月利率2分,但原告多次向二被告索要欠款无果。 了解情况后,市郊人民法庭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近日,双方当事人到达法庭,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被告洮南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欠原告周某货款251889.50元及利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2分计算),被告同意在2023年5月31日前给付全部欠款本息,双方自行交付。针对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近年来,洮南市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法庭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建设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落实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方便群众来诉来访,高效便捷解决纠纷,让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洮南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