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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特锐德(300001)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待了交银施罗德基金、华夏基金等多家机构调研,对公司主要产品、业务布局、战略落地执行及未来的发展等作了详细介绍,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此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特锐德此前曾因会计差错更正收到青岛证监局的警示函。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受损投资者可就此事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2022年4月30日,特锐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宋国峰、屈东明、周君、杜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2021年12月17日,特锐德对外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期间的调整事项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2644.53万元、-8675.65万元、-2781.63万元、-2971.01万元、3129.80万元、584.72万元、1002.28万元、1262.17万元,调整金额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51%、31.17%、15.54%、11.00%、18.09%、38.02%、46.58%、17.15%。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受损投资者或可提起索赔诉讼。
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4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特锐德,并在2021年12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关键词: 特锐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或引发投资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