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外出,希望家里的暖气暂时“停暖”几个月是否可行?未来,居民想临时暂停供热或是恢复供热,只要提前申请,就有望让家里暖气“休眠”了。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7月26日至8月1日,《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哪些房屋可以申请暂停供热?如何申请?如何恢复?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
据了解,近年来,市民通过来信来访、12345热线等方式,对暂停和恢复供热的意见建议逐渐增多。对于暂停供热范围、停热形式、停热时间和产生费用等有关事宜,本市目前还没有相关文件供供用热双方协商参考使用,所以双方容易因协商不一致产生矛盾纠纷。为指导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行为,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市城市管理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编制了《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单位及居民用户协商参考使用。
征求意见稿对此提出,暂停和恢复供热的实施范围为“供热采暖合同约定的单套房屋全部区域”,这意味着,单套房屋内不应局部暂停或恢复供热。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和恢复供热协议,并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且至少为一个采暖期。
可能造成隐患或影响他人用热的不得办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暂停供热时,供热单位宜将共用供热设施与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完全断开。不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有暂停供热需求且经供热单位评估符合暂停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应办理停热手续,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进行停热。不符合暂停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应书面告知用户原因。值得一提的是,因暂停供热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他人正常用热的,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申请暂停供热的流程进行了明确。用户需首先自行“清障”。征求意见稿提出,供热单位同意用户申请后,用户需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障碍物也包含装修等,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采取暂停或恢复供热措施。暂停和恢复供热产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供热单位需向用户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暂停供热期间,供热单位确需入户检查处置的,用户应予以配合。
协议期满供热单位应主动与用户确认是否恢复
在暂停供热期间,如果临时想要恢复供热,可行吗?征求意见稿提出,暂停供热期间,用户不应以任何形式连接供热设施自行恢复供热,如自行恢复,用户需补齐暂停供热所有采暖期全额采暖费。遇特殊情况,在确保安全稳定供热且不影响其他用户前提下,用户确需在采暖期内暂停或恢复供热的,需提前7日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缴纳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
暂停供热期满,市民如需恢复供热,可别忘了提前“打招呼”。征求意见稿提出,供热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和协议期满时,主动与用户确认是否有恢复供热需求。暂停供热协议期满,经供热单位确认用户不续签暂停供热协议的,供热单位应恢复正常供热;供热单位无法联系上用户的,按照继续暂停供热执行协议。(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