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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作为东北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专门的环资法庭,于2022年12月9日正式入驻长春智慧法务区,承担着服务和保障生态强省的重任,更承担着筑牢东北生态安全屏障的职责。
作为吉林省全新的特色审判品牌,经省高院指定,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与10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即将原本分散在全省93家法院的环资案件,集中到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和10家基层法院,形成全省环境资源案件“1+10”管辖的创新模式。10家基层法院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地缘因素、自然资源要素及环资审判经验,涵盖了省内松花江、东辽河流域,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土地、松嫩鹤乡西部湿地等重要自然资源领域。
环境资源案件类型化、地域化特征明显,同种环境损害行为往往重复出现。对此,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解忧,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实现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设计开发‘掌上环境资源法庭’微信小程序,落实‘全域通办’改革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让百姓足不出户,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尽享诉讼服务。”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包娜说。
长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35个涉环境资源的刑事罪名,33个民事案由,以7个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自2022年9月正式受理案件起,至今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57件,已结255件,积极为建设生态强省、绿美吉林贡献司法力量。
协同性方面,既包含能够真正实现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批三审合一的内部协同,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处罚手段,提高专业化审理水平,统一全省裁判尺度。也包括外部的司法协同,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环境治理合力。
预防性方面,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到环境污染地、开到社区村屯,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能发挥环资审判的教育示范作用。
修复性方面,坚持生态优先,助力绿色发展,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通过复绿补种、劳务代偿等方式,实现环境的科学修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最大化。
公益性方面,依法审理生态环跨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英雄烈士保护等关键领域的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已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
下一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将协助省法院加强松花江、辽河、鸭绿江生态保护开展跨省区域协作;为土地提供“刑民行执”全方位司法保护,通过联动机制,共同守护“黑土粮仓”;充分利用东北各大高校资源,将“长春环境资源审判论坛”打造为东北区域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前沿阵地。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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