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作为亿万基民的价值守护者,承担着管理万亿资产的重任。同时,作为典型的高净值人群,基金经理自身的理财方式、方法也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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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当时号称公募一哥的王亚伟,其千万年薪曾被视为公募行业“天花板”;现如今,董承非自掏腰包4000万元购入新基金,更是将头部基金经理的高收入暴露在聚光灯下。
分析公募基金的利润可以发现,一只产品的1.5%管理费一大半都给了产品的渠道,最多有0.6%留给基金公司。这其中,投研团队能拿到0.6%的10%-15%。如果是一只规模百亿的基金,投研团队大致可以分到600万-900万元。这其中,基金经理是要拿大头的。
普通的基金经理通常同时管理3-4只基金产品,顶流的基金经理最多时候能同时管理20多只产品。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基金经理的收入妥妥的稳坐财富金字塔顶部区域。
再好的发型师也需要别人来打理自己的头发。
所以,既然是超高净值人群,基金经理自然也有着理财的需求,他们究竟是如何进行个人理财、实现自身财富增值的呢?
在2013年《基金法》实行之前,基金经理除了不能投资A股,其他领域投资权限和一般个人投资者无异。
在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那些年,基金经理也热衷于买房。以上海为例,因为金融机构总部多在浦东陆家嘴,出于通勤考虑,上海的基金经理大多住在浦东。这其中,当属联洋社区的仁恒河滨城最受基金经理们的青睐。
半夏投资的李蓓曾透露,上海仁恒河滨城可能是中国基金经理密度最高的小区,住户里面估计有几百个经理,其中她所熟悉的就有几十位。按照她的推算,这些人合计管理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超过10万亿。
之所以受到青睐,除了上面提到的交通便利这一原因外,学区、环境以及增值空间,也是基金经理们考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增值空间方面,上海仁恒河滨城于2009年三期开盘4.5万/平,到今年4月二手房挂牌已经飙升至16-17万/平。这不仅满足了购房这一刚需,也给基金经理带了不菲的投资回报。
此外,投资稳定回报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等也成为了那一时期多数基金经理日常理财的首选。
2013年6月1日起实行的《基金法》,正式将“允许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A股”写进第十八条。本来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行业改革,却并未激起基金经理们炒A股的热情,仅有个别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经理报备投资股票。
或许并不是基金经理不想投A股,而是实在管得太严。华南某大型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按照政策规定,买卖股票都需要提前报备,而且对于个股持有期限也有一定的要求,实操上根本不具备可行性。”
其实,基金经理即便不投资A股,也可以在期货、港股、美股等领域做得风生水起,甚至已有赚取上亿身家提前退休的案例。
根据行业人士回忆,某基金公司旗下曾有一位炒期货的基金经理,其管理的股票型基金是2008年熊市时全公司同类产品中跌幅最低的,非常擅长风控。后来,因为个人投资期货赚得上亿身家,最终在2012年辞职“退休”。
在港美股投资方面,除了那些本身在管产品涉及港美股的基金经理需要报备外,其他基金经理并不受限。对于在沪深港通开通后产生的套利机会,基金公司内部也有着严格的风控和监管措施,比如通过对基金经理个人及家人账户的监控,来避免“老鼠仓”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投资期货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是特例,多数基金经理属于风险规避型,他们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奖金去冒险,投向自己熟悉的领域,实现资产稳定增长才是他们理财的首要目标。所以,基金自购成为了一种选择。
基金自购最早始于2005年,当时证监会下发《关于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基金公司将其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产品。
但真正允许基金经理持基,则要更晚一些。
2007年6月14日,中国证监会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下发了《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基金。
2008年,时任“中欧新蓝筹”基金经理的刘杰文,就曾以50万元个人资金认购了处于发行期的该基金,这是早期基金经理参与自购的一个缩影。
时至今日,公募基金圈已出现了至少三次“自购潮”,期间基金经理的自购行为,在向外界传递信心的同时,也间接影响着个人的年终奖。因为基金经理的年终奖是与其管理规模挂钩的,管理规模越大,年终奖就越多。
基金经理自购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必然会带动一部分摇摆不定的基民参与认购,引导一部分想要赎回的基民继续持有,进而影响着管理规模的变化。为此,一些基金公司更是通过激励政策,来鼓励基金经理参与自购。
《财经》曾对168位管理规模超过100亿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自购情况做过统计,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购买自己产品的基金经理有94人,占比为56%。
其中,易方达、汇添富、中欧三家公募基金旗下基金经理参与自购最为积极。
来源:《财经》、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29日
但实际上,有些基金经理是以家属名义购买了自己的产品。因为过去基金经理自购没有明文规定,基金经理们是否应该实名自购在业内也未形成共识,所以上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
随着今年6月《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下称《指引》)的出台,基金经理自购作为一项强制性规定被写入其中。根据要求,基金经理应当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并应当优先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不过,《指引》中仍有不少问题尚待优化。比如,有基金大V在微博中写道:“希望落实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赎回自己产品的信息披露。啥时候卖的,成本多少,卖了多少,都按照上市公司高管减持的要求对标做好披露。”
相对于基金自购,隐身幕后且相对小众的场外期权,若不是因近日的传闻在网络上发酵,恐怕并不为大众所熟知。期权的出现源自于避险的需求,现如今却成为少数基金经理实现个人财富增长的“理财”工具。
2013年,国内开始推出场外期权,允许符合相关资质的机构参与场外期权的交易,国内的商业银行以及符合资质的大型基金公司首批成为了场外期权交易的买方。
2017年,多种第三方交易渠道的成立,场外期权业务迅速提升。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到场外期权的交易当中,主要有资管通道和私募基金通道两种模式。
2018年,资管新规的出台,限制了新增资管计划对接场外期权交易的可行性各券商以及私募机构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标志着场外期权市场走向规范化发展。
2019-2020年间,逐渐有些公募的人参与进来,开始将场外期权变为个人“理财”的工具。
所谓场外期权,实际上指的是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非标准化的期权合约。它是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或者中间商的撮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而公募基金本身是不能参与场外期权的,所以网传信息更多指向了基金经理的个人行为。
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场外期权很难穿透,而且表面上合规,如果公募基金经理个人要参与场外期权,他们应该也是包装到某一个资管产品里。
从合规层面上看,他们算是买了产品,而这个产品再去投场外看涨期权锁定一只股票,然后利用手里的公募基金来抬拉该股的股价,从而在场外期权市场获利。由于场外期权交易的特点是可以放非常高倍的杠杆,所以参与者往往可以借此获取暴利。
对此,新竹理财/帆贝投资创始人吴清扬以某券商的场外期权材料为例,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
他选取了其中一种名为Call Spread的期权类型,并在表中画了四个圈,代表着“如果你想买光环新网( 300383.SZ)的call spread结构期权,需要花11.55%的正股价格的期权费,可以在正股上涨0-50%之间的时候,享受正股相应涨幅的收益,有效期是三个月。”
比如,你想掌控光环新网正股名义本金市值1个亿,那么你就需要花1155万的期权费给券商。如果三个月内光环新网的股价涨幅在50%以内,比如涨了35%,那么你就拿走3500万的收益。收益减掉你的1155万成本,你就赚了2345万元,相对于你的1155万期权费成本而言,你赚了203%。
如果光环新网的股价涨幅在50%以上,比如100%,那么你的收益还是50%封顶,与期权成本相比,你赚了384.5%。
利诱之下,一些年轻的基金经理往往更愿意参与其中,而这与近年来很多基金公司内部存在的一个现象有关。
在业内人士看来,资历丰富的基金经理在公司内部往往更容易受到资源的倾斜,进而管理规模越来越大,话语权也越来越重。相反,年轻基金经理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就会产生心理不平衡,最终冒着断送前程甚至触犯法律的风险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