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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8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发行管理等规定,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并提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得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实施减记或转股。
在赎回方面,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不能赎回;支付利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当期利息支付义务应当取消。保险公司无法如约支付利息时,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投资人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实施破产。
下一步,央行、银保监会将稳妥有序组织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持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持续加强对保险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保险公司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关键词: 央行、银保监会将稳妥有序组织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