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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截图
日前,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存在未落实授信批复条件,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项目贷款实质用于土地储备;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为“四证”不全且资本金不实的项目提供融资;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通过借新还旧和关联企业承接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商业汇票办理不审慎,形成垫款等九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秉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予以罚款320万元;对责任人周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伊莎莎、姜楚分别予以警告。(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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