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有调整。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自2022年6月1日起,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关键词: 工资总额 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