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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推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高质量发展,11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结果公示的机构可开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业务。其中,排名靠前的机构可独立执业;其余机构在执业时需征询两名外部专家意见,并在评估认证报告中引用专家意见。
《通知》指出,外部专家应具备评估认证项目所属产业领域8年以上研究、咨询或技术经验,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领域专业资质证书;不得为涉及企业的关联方,无利益冲突关系。
交易商协会表示,相关评估认证机构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则指引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和勤勉尽责的原则,规范开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业务,维护市场秩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评估认证合同签订日在生效日前的正常执行,新开展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业务,建议参考公示名单遴选机构,并按要求执业。
在《通知》中,交易商协会公示了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名单,包括18家机构。其中,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深圳鹏元绿融科技有限公司、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1家机构可独立执业,还有7家机构需征询专家意见执业。
关键词: 交易商协会公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名单11家可独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