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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帮」了解到,中国恒大(03333.HK)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该子公司是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原告人是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显示,原告人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向恒大集团提供资金合共人民币325.95亿元。该子公司持有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共40.96%股权(折注册资本人民币2118431963元),该子公司以30.99%股权(折注册资本人民币1602434059元)向原告人提供质押担保(“该质押”)。因原告人未能收回资金,向法院提出起诉。
根据该通知,该质押项下的质押股权已被执行,原告人可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原告人对所得价款在担保的人民币325.95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及该子公司须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约人民币1.6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期,该质押股权尚未被拍卖或变卖。
今年9月,恒大集团彻底退出了盛京银行(02066.HK)。当时,恒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12.82亿股股份(内资股)在阿里拍卖网完成拍卖,成交价格为73.07亿元。这部分股权的评估价为75.629亿元,起拍价73.07亿元,最终以起拍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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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恒大集团子公司因盛京银行提供约325亿贷款未能收回被起诉